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以及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省计量于09年3月至5月完成对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的985台高速公路计重装置的检定工作。
本次检定工作,省计量院相关检定人员分成两个工作组,出动5辆检衡车进行周检工作。周期检定的顺序和时间严格按照2009年上半年山东省高速公路计重装置检定计划表执行。周期检定中,检定合格的装置由省计量院颁发检定证书,凡不合格计重装置,由生产厂家现场调试,调试达到要求后由省计量院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颁发检定证书。在本次周期检定过程中,检定的高速公路计重装置同时免费安装强检计量器具电子标识,以便于对在用计重装置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通过此次检定工作,我们以优质的工作,服务山东交通大动脉,保障了山东高速畅通的同时,也保障了民众的利益,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较好的诠释了省计量院“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