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国质检科[2010]422号)和总局科技司《关于开展质监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科[2012]97号)的精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省局委派济南市质监局于正罡副局长一行5人于11月19日对省计量院及挂靠的国家中心、省中心进行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验收专家组听取了省计量院及中心的能力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院、中心检校实验室,并对照机构能力建设评分细则,从机构管理、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能力五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核。验收专家组对省计量院及中心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自查工作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本次验收工作,使省计量院及中心能力建设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