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对验配眼镜进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我国是眼镜消费大国,青少年配戴眼镜的数量较 多;保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为了配一副舒适的眼镜,消费者必 须注意以下事项:
1. 青少年第一次配镜,必须到医院眼科或者眼镜企业的视光中心进行散瞳验光,以确定真假性近视。
2. 消费者应到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公司)配镜。
3. 消费者配镜时还应注意眼镜店的验光员、定配工是否持证上岗,在用的验光机、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眼科计 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 消费者应保存好购镜发票或者验光处方以便质量问题的投诉。
5. 老年消费者应到正规眼镜企业进行验光配镜,切勿在地摊购买老花镜。
6. 消费者购买太阳镜时应注意标识牌上有无生产许可标志(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