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山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14]88号),我院获授权成立“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山东)”,计量授权证书编号:(国)法计(2014)1203号,授权型式评价项目:自动衡器。这标志着我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设在省级机构的“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自2014年3月25日起,我院该实验室可以承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委托的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工作。
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的授权成立为国内企业产品的研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试验平台,促进了产业发展和国际接轨,同时为全国高耗能企业在用的自动衡器计量准确性进行系统评估提供了数据支持,为节能减排提供了计量保障,对我院打造全国衡器检测的高地意义重大,极大地推动了我国衡器产业的发展,更有助于服务山东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