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按照国家标委会和省局标准处的计划安排,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标准修订单宣贯会在济南顺利召开。
由国家标委会贵金属首饰标准化工作组成员、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程佑法研究员对该修订单作了详细的解读。GB 11887是珠宝首饰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其颁布实施以来,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随着市场的变化,随着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市场上对“万足金”、“精品千足金”等“新”产品困惑之际,本着统一标识、标注; 规范首饰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原则下,国家首饰标委会组织多次专家讨论,形成对GB 11887标准的修改。
程佑法委员首先应GB 11887标准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作了介绍,就修订单内容作了解读,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山东省地方标准《9999千足金首饰》的修订意见和修订范本。
解读内容的说明:
1、新国标规定的只是纯度范围,含金量并未做硬性规定,黄金首饰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含金量为999‰的足金或含金量为999.9‰的足金,由企业依据市场开发产品。
2、修改单取消“千足”,统一为“足”,绝不是标准水平的降低。相反恰恰体现出标准制定更契合首饰产品性质,更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首先,标准修改只是统一了纯度命名规范,并不限制“千足”等高含量产品,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依合规的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把产品质量信息详细准确的告诉消费者。其次,首饰都是强调设计、工艺的一类艺术附加值很高的产品。在社会繁荣、经济发展的时期,首饰产品应更突出它的艺术价值。首饰不同于纯粹储值的金条、金砖,不能过多考虑材料价值。
3、 修订单的最终实施日期 是2016年05月04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市场平稳过渡,经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企业、检测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设置15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GB 11887相应条款和第1号修改单同时适用,符合原GB 11887相应条款或该修改单的产品均允许销售。 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该修改单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销售、进口。企业要据此调整其生产、销售、进口计划。
4、在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标准中,含量与纯度是两个概念。含量是贵金属质量分数的具体值。纯度是贵金属质量分数在某一范围内以千分数表示的最小值,是一种名称。比如,纯度(Au)750,是指大于等于750.0‰的黄金含量范围,以该范围内的最小值即750作为纯度名称,也可用“18K金”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
标准修订后,作为企业应如何正确标识?会议也作了明确说明:
1、标签:只能定名为:“足金戒指”、“足金项链”、“足金耳环”……。在名称之前、之后均不能再加任何修饰。如何需要标明黄金的含量,可另起一行说明,以质量千分数表示。
修改单要求贵金属首饰的标签(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四项内容。
例:金含量达到999.0‰的镶嵌和田玉戒指,其规范的命名为“足金翡翠戒指”。而“足金999翡翠戒指”、“999足金翡翠戒指”、“足金翡翠戒指(Au999)”都是错误的。
2、印记:依据企业标准规定打印,标注为:足金+(含金量)+厂家代码。
例:“足金+厂家代码”、“足金 990 +厂家代码”、“足金 999 +厂家代码”、“足金 999.9+厂家代码”等。
对于品牌公司委托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同时标注生产、品牌两个公司的印记。
3、对于其它类别的产品,包括银饰品、铂饰品、钯饰品等,如果需要注明贵金属的含量,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作相应的规定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