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省质监局监督处范钦楠处长、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任玉文总质量师、省质检院张静主任三位领导和专家对我院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现场评审。我院林振强副院长、刘晓伟副院长、任宏伟院长助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专业部室陪同检查。
本次检查涉及我院2012年承担的电子计价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眼镜架和太阳镜、空调器、电动洗衣机监督抽查任务,以及眼镜的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检查组依据国家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逐一逐项进行检查,对我院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院领导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林振强副院长表示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和流程、提升工作质量,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