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依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局组织对济钢集团创建“2012年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省局计量处郭萍处长、李志伟副处长、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王军等领导及我院能源计量部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
通过创建“2012年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活动,推动了《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及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计量工作在企业节能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