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化学分析检验人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检验人员运用“高、精、尖”仪器设备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省检验检测高层次职业技能人才建设,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39号)要求,结合我省化学分析检验检测行业实际,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化学分析检验人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承办,各市市场监管局协办,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机构任何费用。
成立山东省化学分析检验人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参赛对象
山东省内通过资质认定且具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的检验检测机构,推荐1名技术人员代表参加本次竞赛。山东省内具备上述仪器及技术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如认可机构、企业和高校自用实验室等,也可自愿推荐1名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竞赛内容为化学分析检验检测行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技能竞赛的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知识等。
(二)竞赛方式。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为选拔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竞赛组委会根据笔试成绩选拔前30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采用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70%,决赛两部分加权相加为个人本次竞赛成绩。
四、竞赛实施计划
(一)报名。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总辖区内参赛选手的报名信息,将参赛选手名单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竞赛组委会联系邮箱。
(二)初赛。初赛于8月下旬举行,在济南市国家产业计量中心园区1号楼2层大会议室(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路146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决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在济南市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决赛按照一等奖3名(占参赛人数10%)、二等奖6名(占参赛人数20%)、三等奖9名(占参赛人数30%)的比例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其中,获得全省决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给予相关奖励。
(二)对精心备赛、总体成绩表现突出的相关市市场监管局等协办单位颁发优秀团体奖。
六、工作要求
(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要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要配齐配足竞赛资源,保证本次竞赛及时、科学、高质量的开展。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参赛。
(三)各有关化学分析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参赛人员推荐工作,按时报名参加本次竞赛,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七、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 辛磊铭 0531-5179238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兆伟
(二)承办单位(竞赛组委会)
联系人:郑鹏、孙倩芸
电 话:0531-82667400
手 机:15688896298、1867878505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