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客户时间,请客户按照我院各园区业务范围办理强制检定送检业务。三园区业务受理项目:
一、千佛山园区:
长度、衡器、力学、声学、化学、光学、玻璃量器、电离辐射(X射线探伤仪)
地址: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
联系电话:0531-82603948
二、力诺园区:
温度、湿度、电学、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测氡仪、肺功能等)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
联系电话:0531-88752150
三、德州园区:
流量(金属量器、热量表、水表、燃气表、流量计等)、电离辐射(x、r辐射剂量仪)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与崇德五大道交汇口
联系电话:0534-6089538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