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将现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通过线上初审人员名单及各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源七路与港兴一路交叉口西北400米路东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号楼十楼会议室(等候区)、九楼会议室(资格审查区)
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下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至同一页面)。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博士阶段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三、其他事宜
1.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延期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声明》(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延期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7月15日17:0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扫描件(附件2)发送至邮箱sdimzp@163.com,同时将原件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源七路与港兴一路交叉口西北400米路东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党群人事部,邮编:250100。
3.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所有考生关注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如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1-81695736
附件: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