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1〕18号)《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13:30-17:00。
面试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
请考生务必于2022年8月28日13:0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8月21日开始,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济南市疾控中心和我院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经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我院申报,面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治愈出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不含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
3.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不含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不满10天者,以及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应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4.考前7天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排除传染病)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③考前7天内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因证码不全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