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属实体:山东省计量检测中心、山东省社会公正计量行。
二、招聘人员岗位、数量、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聘用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在学科前沿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所学和从事的专业有利于我单位重点专业领域的建设和发展。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等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具体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应聘方式及截止时间: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17:00前将应聘简历以及符合应聘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以“2015年度+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caoshanshan@sdim.cn。附:简历模板
六、联系方式
曹老师,0531-82609520,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省计量院1号楼1320室。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