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需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CNAS关于测量审核相关政策及规定。(详见www.cnas.org.cn)
2、客户根据我院测量审核能力表,提出测量审核申请,填写《测量审核申请表》,将盖章后的申请书传真或扫描后Email至本院,经确认后,将测量审核费用汇款至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并至千佛山东路办理委托申请,填写测量审核委托协议。
3、客户应按我院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测量点做测量审核,并按要求时间反馈比对结果(校准证书);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并附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测量审核原始记录复印件及标准器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信息。
4、为严肃测量审核工作,我院不接受客户反复更换数据,所提供的数据一经采用将无法修改。
5、请参加测量审核的单位认真保护我院提供的测量审核样品,不要损坏标准器。
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业务管理部 彭芳
电话:0531-82603948 邮箱:ywglb@sdim.cn
地址: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 邮编:250014
汇款支付
公司名称: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账号:1602023919200058648
开户银行:工行趵突泉支行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6.26
附表3:测量审核能力范围(见以下附件)